“上海规定天使投资发生投资损失可获政府补偿”的消息公布后,有网友认为,此举会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亦有网友担心“届时全世界‘天使项目’都来上海骗钱”,对项目造假该如何监管?
上海市科委会同上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1月25日公布,规定对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项目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60%给予补偿。对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项目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损失的30%给予补偿。每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单个投资机构每年度获得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如弄虚作假或骗补,将追回资金并依规处理。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上海市目前实施的相关投资风险补偿政策主要是依据市科委2006年出台的相关政策。
上海市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新政策的出台是希望优化完善上海现有风险补偿政策。目前,上海已设立了关于风险补偿的管理机构,拟由市科委、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对风险补偿政策的管理和实施,包括: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审核风险补偿项目的补偿金额、对风险补偿资金的运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委,负责日常工作。在风险补偿监督管理方面,拟由工作小组委托有关部门或中介机构,对风险补偿资金及日常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和规范;市科委对风险补偿的项目信息以及补偿资金的编制、使用、监督等情况依法进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