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促进贷”、“小微促进贷”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 南山经济促进局 各相关企业:
2017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上市促进贷”贷款贴息、“小微促进贷”贷款贴息将于近期开通申报(因本年度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修订,申报平台正在加紧设计项目申报系统,预计下周可开通申报),按照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批资金工作时间安排,本批上述两个项目申报时间只有两周左右,为便于企业做好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受理项目 (一)“上市促进贷”贷款贴息项目 1、资助对象为南山区备案拟上市企业(含已备案拟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及已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 2、贷款项目已在区经济促进局完成备案(备案书见附件5、6); 3、贷款到期时间在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且正常还本付息。
4、按其贷款额最高5%/年的比例给予资助(实际年贷款利率低于5%的,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小微促进贷”贷款贴息项目 1、本项资助针对南山区内注册的小微法人企业在深圳市内银行获得贷款的利息进行补贴。即对南山辖区内的小型、微型法人企业通过合法方式在银行获得贷款,且按期还款无违约行为的,经南山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最高按贷款额5%/年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单户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贷款到期时间在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 3、资金额度用完即止,按申报提交时间顺序先到先得。 |